兰州文理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第2号)

时间:2020-02-06来源:兰州文理学院浏览次数:608


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对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部署和全省教育系统疫情联防联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为坚决打赢校园疫情防控阻击战,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坚决树起筑牢阻击疫情的“防火墙”,坚决阻断疫情进入校园的任何可能途径。全校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深入防控疫情一线,及时发声指导,及时掌握信息,及时采取行动,务必在时间上抢占优势,在空间上严密布防,争取早日打赢这次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要落实校党委会议精神,进一步靠实责任,统筹安排好疫情防控工作和学校重点工作,尽快找差距、补短板,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学校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疫情防控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宣传及舆论应对组、监督执纪组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开展工作。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辅导员、班主任是学生疫情防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三、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要准确掌握师生去向,建立师生流动台账,对师生实行网格化管理,按照“师生到哪里、管理和服务跟踪到哪里”的要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学校疫情防控信息由各相关部门(单位)牵头摸排统计,报学校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统一向省教育厅报备。人事处牵头负责全校教职员工的疫情防控信息摸排统计;学生处牵头负责全校学生的疫情防控信息摸排统计;离退休工作处负责全校离退休教职工疫情防控信息摸排统计。

四、截止2月6日未返校的武汉及湖北教职员工、学生、校内商户经营服务人员、校内租住人员未经学校同意,不得返校。从疫情较重地区其他返校人员,务必在返校后立即向学校及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如实报告自己的旅行史、居住地址、接触人员等重要信息(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并自觉在居住场所进行为期14天的居家隔离观察,隔离期间不得接待任何客人。隔离期满14天后,要向学校及居住地街道社区报告并进行相关检测,确定无症状后解除隔离。虽未外出,但与疫情较重地区来兰返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教职员工、学生、校内商户经营服务人员、校内租住人员,也要及时向学校及居住地所在街道社区如实报告上述信息。

五、要严格执行发热、咳嗽症状报告制度,凡出现发热、咳嗽症状的人员,本人须第一时间向学校及居住地街道社区报告。在疫情防控期间,“红事”一律停办,“白事”一律从简,并提前向学校及所在街道社区备案。取消任何形式的聚集、聚会。

六、疫情防控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将房屋出租出售。对已租住的租户,房东须承担监管责任,主动向学校及所在街道社区报告租赁人员情况。对所有来兰返兰校内商户经营服务人员、校内租住人员和与疫区人员有过接触,但没有主动向学校及街道社区如实报告情况的,或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个人及出租户,一旦发生疫情或造成疫情传播,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本人和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七、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由学校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学校任何单位、学生社团组织和师生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发起或外出参与任何无组织的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等工作。

八、为最大程度减少因疫情延迟开学对学生学业带来的影响,各二级学院要安排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学业指导课的任课教师通过网络平台引导帮助学生科学规划寒假期间的学习生活。

九、校党委再次重申“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按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各二级学院、各单位、各部门务必以战斗的姿态落实好学校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学校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师生要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于涉及的相关二级学院、单位、部门责任人要给予严肃追责问责。

 

 

 

兰州文理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