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重大战略部署在我校的贯彻落实,大力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助推学校转型发展,2016年10月14日,校党委研究通过了《中共兰州文理学院委员会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试行)》。
近年来,我校党委、纪检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精神,围绕学校中心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较好地完成了党风、政风、学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各项工作,为推动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政治和纪律保障。
该办法的出台,明确了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基本原则、工作任务和责任要求等内容,便于校党委和纪检部门实际操作和实践运用,进一步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促进我校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为我校党的纪检监察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开创新的局面。
(撰稿:王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