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省旅游局下发《关于认定兰州文理学院旅游学院为丙级资质旅游规划设计单位的通知》文件,按照《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国家旅游局令〔第24号〕)的规定,甘肃省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委员会对学校上报的《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认定技术报告书》和已完成的规划成果进行了审核,并进行了现场实地查勘。认为兰州文理学院旅游学院符合《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一条的规定,认定为甘肃省“丙级资质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证书编号为:旅规丙01―2013,同时上报国家旅游局,抄送省发改委和省建设局备案。
通知强调自认定之日起旅游学院可从事旅游规划设计业务:编制各级旅游发展规划;编制各类旅游专项规划,包括旅游景区规划、景观设计、活动策划、营销策划、资源开发方案等;提供与旅游规划设计相关的其他服务。同时要求旅游学院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旅游规划通则》(GB/T18971―2003)和国家旅游局《旅游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做好旅游规划设计工作,认真执行《旅游规划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认定管理办法》,不断完善经营机制,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发展旅游业做出积极贡献。
旅游学院自成立以来,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指导,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不断加强学科专业建设,自觉融入甘肃省“旅游大省”建设发展大局,加强与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们的合作,以服务谋生存,以服务求发展,先后完成了各地多部规划和策划成果,服务能力得到了社会的的肯定和承认。旅游规划资质的获批,必将为我校打造办学特色,强化社会服务能力,建设应用型大学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