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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08年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8-01-11来源:科技处浏览次数:65

    各有关学院及单位:
    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学院和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08年度课题指南》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领会指导思想和精神实质,组织、鼓励、帮助教师积极申报。
     
    二、课题负责人要依据《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本通知的要求设计申报课题。基础研究要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努力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健康发展,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和科研方法创新,力求居于学科前沿;应用研究要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避免低水平重复。
    《课题指南》所列条目分为两大类别,第一类为综合性研究,第二类为分类研究,只是为研究人员提供研究参考,所列条目均可开展综合性研究或分类研究以及跨学科研究。申请者应根据自身研究实力和当地文化艺术资源优势及事业发展需求自行设计具体题目,鼓励集体攻关课题。
     
    三、本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设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同时,设立文化部文化艺术科学研究项目。
     
    四、项目的完成时限,基础理论研究一般为二至三年,也可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适当延长;应用对策研究类课题应根据所研究问题的紧迫性和时效性确定完成的时间。
     
    五、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项目的申请。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各类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六、对所有申报课题一律实行活页匿名初评。论证活页的字数要求是4千字,应注明申报课题的名称并不得出现申请人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否则不予评审
     
    七、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立项:
    1.编著或一般性的译著;
    2.教材编写和一般性的工作研究;
    3.以编纂丛书为目的;
    4.已立过项的选题,且此次申报论证中又无新的研究内容。
     
    八、课题申报所需要的各种材料,包括《2008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08年度课题指南》和《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申报、评审书》、《课题论证活页》等请在学校网页科技处文件下载中下载。
     
    九、我校项目受理截至2008年3月20日。课题申报评审书(一式四份)和论证活页(一式三份)要求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骑缝装订,并附电子版材料。每项缴纳评审费200元。
     
    十、未尽事宜请与科技处联系,电话:8685106。
     
     
     
     
     
    科技处

    二��八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