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甘肃联合大学学科(学术)带头人建设纲要(试行)》的精神,2007年进行首次遴选,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本次遴选是首次遴选,为确保权威性与公正性,对遴选名额进行总量控制,学科带头人全校遴选5名;学术带头人全校遴选15名(每个学院原则上不超过2名,教师超过50人的学院可达到3名,总名额不能突破)。
二、学科带头人须进行答辩,内容包括学术水平与管理能力,学校组建由校领导、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在审查材料与答辩的基础上,根据名额进行遴选投票,报党委审议确定。
学术带头人不进行答辩(有争议的须进行答辩),专家委员会在审查学术带头人材料的基础上,根据名额进行遴选投票,报党委审议确定。
三、上述人员的评审材料必须提供原始、有效证件。论文、专著、教材等必须提供原件。
学校成立材料审查组(人员另行通知),各种材料须经审查组认定后方能生效。
四、骨干教师名额为教学单位教师总数的15%(小数点后的数字一律省略),为鼓励青年教师,45岁以上教师所占比例不能超过教师总数的8%。骨干梯队教师名额为本单位教师总数的10%,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岁。
骨干教师与骨干梯队教师由各教学单位初选,初选材料报人事处。人事处审核后报党委审议确定。
五、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的申请者须提供各种材料,无原始材料不予受理。申请者申请等级如有变动,务必于9月11日下午通知人事处,补充材料亦须同时送达人事处。
骨干教师、骨干梯队教师的个人材料与教学单位的初选意见、文字材料于9月25日前由教学单位送达人事处。
六、学科带头人评审答辩会定于9月13日下午2:40在教学楼207学术会议中心进行,答辩文须是国家级刊物正式发表的论文,介绍论文时间为8分钟,尔后进行答辩。论文纲要与简介控制在800字以内,复印15份,于9月13日上午10:00以前送达人事处。
学术带头人亦须提供相同的论文介绍材料,复印15份,于相同时间送达人事处。
七、各教学单位教师中在校内其他部门任职的教师,占教学单位名额。
八、各教学单位务必于今日内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相关人员本人(依据以前报名材料),因未传达至本人或传达精神不清晰而造成的后果,由教学单位相关人员承担责任。
人 事 处
2007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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