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评建方案,结合校评建工作自评结果反馈意见,现将师资队伍建设方面需进一步完善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补充完整的材料
1、院系自评调整后的有关师资队伍建设的文字材料(电子版)
其中主要有:2.1.2-1、2.1.3-1、2.1.3-7、2.2.1-4、2.2.1-6、2.2.2-1、2.2.2-5、 2.2.2-6、2.2.2-9、2.2.2-10(此为院系材料目录)
2、近两年工作量汇总表及工作量分析表
3、优秀教师的典型材料(含电子版材料)
(1)国家级、省厅级、校级及参加各种大赛所获得的各种奖励均在统计范围之内;
(2)表彰证书复印件及目录;
(3)优秀教师典型事迹材料(并打印目录),获国家级、省厅级奖项的每位教师1500-2000字的典型材料;获校级及参加各种大赛获得各种奖项的每位教师1000字以内的典型材料(含指导学生获奖教师)。按评建办统一规范格式打印。(《获表彰人员名单》见附件)
4、教师业务档案(即教师档案,以评建办安排意见为准)
(1)每位教师教学业务档案目录一份;
(2)甘肃联合大学教师登记表(每位教师电子版一份);
(3)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4)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5)科研成果(专著、论文、专利、成果鉴定等)统计表及主要成果复印件(专著、教材只复印封面及版权页)。
(6)教授、博士、名师、青年成才奖、优秀教师、学术(学科)带头人、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的所有业务档案材料(除授课计划外)。
5、聘请教师材料
(1)甘肃联合大学聘请教师登记表;
(2)每位聘请教师(返聘、外聘、兼职)聘书及职称、学历(学位)复印件一份;
6、岗前培训、业务进修、学位进修、实践进修材料
(1)教师进修登记表;
(2)毕业(结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或总结、鉴定。
7、导师制材料
(1)导师制年度计划;
(2)导师制责任书;
(3)实施导师制情况及效果年度总结。
8、教学检查记录(含兼职教师)以教务处安排意见为准。
9、职称、学历及双师素质佐证材料
补齐职称、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双师素质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资格证书,企业鉴定证书,实践实训纪录,师范类教师指对口中学的鉴定表等。时间为2年以上的鉴定、总结、聘书等)。
10、师资队伍建设表格信息核对意见
二、补报时间及方式
补报时间:8月8日之前
报送方式:以电子版邮件形式发至gldrsc@126.com
联系方式:0931-8685665、8685267、13893370232
人事处
2007年8月2日
注 :《获表彰人员名单》
根据评建方案,结合校评建工作自评结果反馈意见,现将师资队伍建设方面需进一步完善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需补充完整的材料
1、院系自评调整后的有关师资队伍建设的文字材料(电子版)
其中主要有:2.1.2-1、2.1.3-1、2.1.3-7、2.2.1-4、2.2.1-6、2.2.2-1、2.2.2-5、 2.2.2-6、2.2.2-9、2.2.2-10(此为院系材料目录)
2、近两年工作量汇总表及工作量分析表
3、优秀教师的典型材料(含电子版材料)
(1)国家级、省厅级、校级及参加各种大赛所获得的各种奖励均在统计范围之内;
(2)表彰证书复印件及目录;
(3)优秀教师典型事迹材料(并打印目录),获国家级、省厅级奖项的每位教师1500-2000字的典型材料;获校级及参加各种大赛获得各种奖项的每位教师1000字以内的典型材料(含指导学生获奖教师)。按评建办统一规范格式打印。(《获表彰人员名单》见附件)
4、教师业务档案(即教师档案,以评建办安排意见为准)
(1)每位教师教学业务档案目录一份;
(2)甘肃联合大学教师登记表(每位教师电子版一份);
(3)个人学历、学位证书及各类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4)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
(5)科研成果(专著、论文、专利、成果鉴定等)统计表及主要成果复印件(专著、教材只复印封面及版权页)。
(6)教授、博士、名师、青年成才奖、优秀教师、学术(学科)带头人、教学与科研骨干教师的所有业务档案材料(除授课计划外)。
5、聘请教师材料
(1)甘肃联合大学聘请教师登记表;
(2)每位聘请教师(返聘、外聘、兼职)聘书及职称、学历(学位)复印件一份;
6、岗前培训、业务进修、学位进修、实践进修材料
(1)教师进修登记表;
(2)毕业(结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或总结、鉴定。
7、导师制材料
(1)导师制年度计划;
(2)导师制责任书;
(3)实施导师制情况及效果年度总结。
8、教学检查记录(含兼职教师)以教务处安排意见为准。
9、职称、学历及双师素质佐证材料
补齐职称、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双师素质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及相关证明材料(相关资格证书,企业鉴定证书,实践实训纪录,师范类教师指对口中学的鉴定表等。时间为2年以上的鉴定、总结、聘书等)。
10、师资队伍建设表格信息核对意见
二、补报时间及方式
补报时间:8月8日之前
报送方式:以电子版邮件形式发至gldrsc@126.com
联系方式:0931-8685665、8685267、13893370232
人事处
2007年8月2日
注 :《获表彰人员名单》






Copyright 2020-2025 © 兰州文理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陇ICP备14001863号-1
甘公网安备 62010202000950号